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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21:11编辑:孟磊浏览次数: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体检人选已于2023年3月25日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医院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潮河街1号

体检时间:2023年4月3日

请各位体检人员于2023年4月3日早8:00到盘锦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3.考生要备好身份证。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7.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相关提示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请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联系电话:0427-2936012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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