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8年6月2日,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一所为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公立综合性全日制高等学校,是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地方高校,是盘锦唯一高等学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党委机构:纪检监察处、党委工作部、党政综合办公室
行政机构:科技与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处、保卫处
群团机构:工会、团委
教学机构:医疗护理学院、师范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石油工程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基础部、思政教研部、体育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
教辅机构:图书馆、实验与计算中心、信息网络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7745.8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185.85万元;
2.非税收入450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万元;
(二)支出预算17745.8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896.85万元;
2.项目支出10849万元。
在支出预算17745.85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3512.3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同2022年比较,收入减少134.51万元,减少0.7%;支出减少134.51万元,减少0.7%。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13.5万元,与上年安排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12.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分项目如下:
1.电子资源续订等经费 30万
2.辽东湾学校通勤费 256万
3.日常零星维修资金 50万
4.职院高职公用经费 3176.3万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部门资产总额79779646.72元,其中,流动资产19703133.49元,非流动资产60076513.23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4辆(其他用车4辆),价值879300.0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5个,涉及资金17745.8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2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2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2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