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园招聘教职员实施方案,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现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园招聘教职员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4月23日上午7:00,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是指完成网络系统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考生可登录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218.61.31.23:8080/)查询审核结果,建议用谷歌浏览器。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考核采取线上面试的形式,平台采用“腾讯会议”。
具体登录会议号等信息详见后续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中发布的面试须知,请考生及时查看。
四、面试方式
面试考核分为专任教师系列和辅导员、职员系列两个类型。
1.专任教师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考核采用说课(需准备课件)、答辩的方式,时间为说课8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内容为所申报岗位专业主干课程中的一门课程而非其中一章或一节的内容。
2.辅导员、职员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综合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答辩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职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该岗位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生面试须知
1.面试证件。考生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顺序。考生面试顺序号在面试当天,抽签随机确定。
3.面试预测试。考生于2022年4月22日,准备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系统通知中指定的时间、路径及工作人员要求,登录线上面试平台完成面试预测试工作。未按指定时间完成面试预测试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要求。考生在面试过程中,桌面只允许摆放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确认单(见附件1)及黑色碳素笔1支。其他任何与面试无关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现场。在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考生须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确认单未签字者,视为自动放弃)。此外,考生须自觉服从考试的安排,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考生不得擅自离开线上面试平台,不得向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咨询考试内容,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成绩排名。考生的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考核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面试纪律。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须注意仪表,面试时不能戴口罩和帽子,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面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对考试内容有保密义务,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追究相应责任;不得代考、替考;考生须独立答题, 不得有他人协助,禁止使用辅助设备;考生在备考、面试考核、等候公布成绩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面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地点,禁止他人进出,场所内不得放置任何书籍及影像资料等;面试全程不允许上厕所;面试过程中,考生须保持网络通畅,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如因考生原因出现网络中断的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违反以上纪律将取消面试资格。
7.其他。
(1)建议考生尽量不要更换报名预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更换,请于2022年4月17日16:00前以邮件方式通知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发送至pjzyrsc@163.com,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须打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于2022年4月17日16:00前,手写签名填写日期扫描成PDF文件后以“岗位+姓名+报名登记表”命名发送至pjzyrsc@163.com。
(3)考生须打印线上面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于2022年4月17日16:00前,手写签名填写日期扫描成PDF文件后以“岗位+姓名+诚信承诺书”命名发送至pjzyrsc@163.com。
六、软硬件及环境要求
项目 |
前机位 |
后机位 |
硬件需求 |
使用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带摄像头)或其他满足条件的终端设备。同时,建议使用翻页笔等相关设备进行说课。 |
使用手机或其他满足条件的通讯设备。同时,建议使用手机支架、自拍杆等相关设备固定手机。 |
硬件条件 |
网络稳定(建议接入有线网络),可清晰传输影像,接收并播放声音。 |
网络稳定,带有摄像功能,可清晰传输影像。 |
软件要求 |
1、安装最新版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帐号; 2、支持PPT文件。 安装最新版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帐号; |
安装最新版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帐号; |
机位角度 |
考生面试考试过程中要求站立,要确保站立时,前机位能清晰拍摄考生正面。 |
固定手机或相关通讯设备,将设备水平放置在左斜后方/右斜后方合适距离处,保证周围环境在监考视频范围内,并保持此状态至考试结束。 |
七、防疫要求
须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咨询电话:0427-2936012;
电话咨询时间:2022年4月16日—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