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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五年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加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0编辑:浏览次数:

一、加试条件

2015年7月14日前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通过的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7月17日8:30之前

地点: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四、命题与考试加试时间及地点

(一)、命题

委托教育主管部门组成专家命题组组织命题。

(二)、考试形式

注: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铅笔、橡皮。

(三)、考试地点

面试:博远楼101、102教室

美术、音乐:文化交流中心

五、加试结果公布时间及方式

(一)、7月19日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成绩

(二)、录取办法

面试、音乐、美术三项成绩均合格者,市招考办按考生中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招生计划录取。

六、组织保障

成立学院加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铭

副组长:勾殿红 李 辉 刘 艳

组 员:罗革云 管 震 卢云峰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加试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加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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