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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23 00:00编辑:浏览次数:次
现将2015年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通过人员有疑义,请在2015年12月29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辽宁省教育厅教师与人事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教师与人事管理处,邮编:110032。
附件: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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