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发布时间:2017-01-04 00:00编辑:浏览次数:次
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审核通过,现将我院纳入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台帐名单在全院内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若公示期3天。欢迎广大同学进行监督,监督电话:2936004
具体内容见附件!
招生就业处
2016年1月3日
上一条:2017关于单独招生的重要通知
下一条:2016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成功举办2024年春季实习就业双选...
我校辅导员在辽宁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中喜获佳绩
王庆东到我校调研
我校在2023年辽宁省大学生田径比赛中喜获佳绩
喜报 | 录取率100% 我校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完美收官
我校参加首届CCF数字孪生大会暨第八届CCF职业教育发展大会
探访实习学生 助力职业成长
我校辅导员在2024年“唱响青春·筑梦未来”辽宁省高校辅导员歌唱大赛中喜获佳绩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成功召开
深化校企合作 共谋发展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