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教职员招聘工作,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0年12月12日14:00-15:30,由于疫情防控等因素,要求考生2020年12月12日13:20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东门进行相关检查。
二、笔试地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博远楼
详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三、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重新打印准考证。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笔试环节使用。
四、笔试所需提供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者本人签字);
4.附件1《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5.附件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做好考前准备,及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请将考前第14天开始每天自行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须登录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1)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于笔试当天上交相关工作人员;应提前下载“辽事通”APP,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健康通行码”绿码(不可使用截图验证)。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制度,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健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告,并及时就医。
考生提供的《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须经本人签字。因隐报、瞒报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拒绝提供相关健康材料的考生不予参加笔试。
(二)如果是以下四类考生,还须积极配合做到以下要求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
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3.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
4.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以上四类考生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及时报告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笔试当天,以上四类考生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交考点,由考点负责重点核查落实。其它考生也建议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三)请考生准时准点应考,自备口罩
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进入考点、考场时应配合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备考室前要佩戴口罩,进入备考室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时,除必须携带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经本人签字的《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职员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及必要的考试用品外,应尽量少携带随身物品,且须按考点指定位置暂存。
(五)请广大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做好出行规划,做好出行期间的个人防护防控。
(六)自本通知发布后直至笔试、体检结束,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出境,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七)集中进行的资格复审和体检参照此方案执行。
(八)所有考生要如实提供材料,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如刻意隐瞒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以上防控要求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十)最终解释权归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