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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25 00:00编辑:浏览次数:次
经2014年8月28日下午教工代表大会和29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通过《职务评审教学、科研、实践等量化评价标准》等一系列评审指标。教师根据相关标准现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会议决定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指标正高级职称最多2人,副高级职称最多4人,中初级在岗位内申报。
评职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附件或盘职院群共享、职院办公群共享。
人事处
20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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